文化廿年 就看今天
第四次亦即是最後一次的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草案的公眾諮詢會,在上星期六舉行了,出席者不少都是年輕人,議題頗集中於環境保護、生活環境,亦有中學組隊出席,抓住機會說出他們資料收集後的意見。到場的劇場人有十多個,當中不少都是近來劇場發展的中堅分子,是歷來少見的。由於發言是抽籤形式進行,他們亦把握到三次機會發言。有個問題提得很好,在未來的社區建設中,看不到如何令居住的市民能公平地享有文化藝術資源。在外國有些例子,規定當人口達至一定數目時,必需要留有多少的空間發展文化藝術。每當我們一談文化藝術設施,很容易會說起一些大型的劇場或藝術中心,但除了這些向高端發展的空間之外,民眾的文化發展更需要在社區深耕,更需要的是每個社區有空間,可以讓文化藝術紮根發展。
社區藝術的發展,近年越來越快,零距離合作社、草莓田藝術教育工作室、石頭公社、夢劇社等等都是一些熟悉的名字,不少劇場工作者亦負笈海外,攻讀與社區藝術相關的課程。近來劇場演出少了,更顯社區藝術的草根性。但文化藝術在社區中的設施,在草案中卻沒有提及。打開製作精美的草案介紹書,圖片精美,詞藻美麗,彷似一條通向伊甸園之路,但令人擔心的是,硬件有了,軟件是什麽,那些落後的法規可改嗎,文化藝術政策是什麽,兩者之間如何配合?怎樣才能有硬更要有軟?澳門已回歸二十年,未來二十年將會是關鍵的發展。諮詢會完了,網上依然可以給意見至十一月二日,多一分關心,未來可能少一分抱怨。
文:晴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