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金撥廿萬助九困難戶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近日撥款二十萬元,以襄助九個困難戶暫度難關。
一、 申請人管玉芬,女,六十四歲,居台山。申請人長期患病,一直於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曾自行到私家醫生求診,惟費用過高無以為繼。申請人兒子近年搬到內地居住,無法照顧申請人。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
二、 申請人余文强,男,六十三歲,居珠海。申請人於內地租屋居住,因中風導致行動不便,每月要到內地醫院接受治療,費用每月約兩千元。申請人身患多病,要到本澳公立醫院求醫,目前靠政府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三、 申請人黃爾飛,男,七十五歲,居青洲。申請人心臟有問題,其妻子身體殘疾及有其他疾病,夫妻倆靠政府援助維生。申請人兒子早前欠下他人八十五萬元。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四、 申請人蘇旺好,女,六十二歲,居黑沙環。申請人患上難治之症,無法工作,並於內地醫院接受手術,花費七萬元,費用須由親戚墊付。申請人丈夫肺部有問題,沒有工作多年,二人靠政府援助過活。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五、 申請人李霞女,女,五十歲,居青洲。申請人丈夫在私立醫院接受手術,一個月內花費一百七十四萬元,惟自己積蓄只有七十萬元,連同社服機構資助約十萬元後,其餘款項向財務公司及親戚借取,對還款感到擔憂。申請人要照顧丈夫,未能工作,兒女尚在求學階段。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三萬元援助。
六、 申請人張旭雲,女,四十八歲,居青洲。申請人雙眼完全失明,長期服藥,每星期三次到醫院洗腎,每次都要聘請助理協助,每月花費約兩千四百元,現靠政府援助過活,對醫療和藥物等費用感到吃力。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元援助。
七、 申請人王春凱,女,四十九歲,居珠海。申請人身患多病,先後接受兩次手術,每星期兩至三次到公立醫院接受治療。現時一家四口只靠申請人丈夫的收入維持生計,感前路徬徨。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五千元援助。
八、 申請人馮美蓮,女,六十一歲,居雅廉訪。申請人自其女兒自殺後一直自責,加上兒子及前夫不肯與自己相認,申請人獨力照顧年邁患病的母親,但自身收入微薄。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兩萬五千元援助。
九、 申請人石建東,男,六十三歲,居東北大馬路。申請人母親為獨居長者,身患多病,不能自理,要工人使用喉管進食流質食物。申請人要聘請工人照顧母親,每月費用四千五百元,連同營養品等其他費用共七千元,經濟壓力大。公益基金會決議撥款一萬五千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