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廿二城集中供地保平衡
【本報記者廣州二日電】自然資源部近日發佈《2021年住宅用地供應分類調控相關工作要點》,要求22個重點城市住宅用地供應實現“兩集中”,並對各地供地行為予以規範。保利投顧研究院分析稱,觀察各城市近年宅地成交量表現,波動較明顯。預計新規後,各年供地規模預計將更平穩。由於土地供應集中,對房企“拿地——開發——拿地”的周轉效率也是一次考驗。
供地需多於交易量
自然資源部相關司局回應要求“重點城市住宅用地增加供應,充分披露信息”,同時,該政策已在各城集中發酵,青島、天津、鄭州等城市紛紛召開會議或發佈文件,表示將跟進執行,政策執行細則還未明朗。
保利投顧研究院分析指出,選取的22個重點城市覆蓋全國多數一二線城市,22城宅地成交額佔全國比重達4成以上,對於全國整體市場走勢影響明顯。
政策中提到“二一年供地不得低於近五年(一六至二○年)平均完成交易量”。根據政策要求,可得出各城市今年預計最低供地規模。觀察各城市近年宅地成交量表現,波動較明顯,預計新規後,各年供地規模預計將更為平穩。
政策同時要求,“根據本地區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供地規模”。此前自然資源部曾發文,要求將去化周期作為供地的參考依據。據此判斷,天津將適當減少土地供應;瀋陽、長春等城市供地規模維持現狀;上海、廣州、深圳、成都等城市將增加供地;合肥、寧波等城市將顯著增加並加快供地。
考驗房企周轉效率
近五年,22城宅地供應具備一定特徵,第四季為大部分城市集中供地期;華東合肥、寧波及杭州第二、三季供地力度較大;無錫、天津等城市供地節奏較平均;深圳及廈門土地供應量較少,集中在個別月份出讓。預計各地供地節奏將有所調整,此前“先次後好”、“飢餓營銷”的供地模式也將受到挑戰。
此外,集中供地對各類房企也是一次大考,對房企資金實力及開發節奏要求提高。杭州、上海、廣州等城市單次土地出讓金額度大,佔用資金高,對大型房企在不同城市間投資的決策判斷及資金鋪排提出更高要求。青島、鄭州、深圳等城市土地保證金比例高,前期資金佔用量大,對中小房企資金實力有較高要求。此外,由於土地供應集中,對房企“拿地——開發——拿地”的周轉效率也是一次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