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拾遺不報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早前在街上拾獲他人的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日前被治安警截獲拘捕,有人供認因一時貪心犯案。
被捕本地男子四十餘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二十一日,治安警報獲一位居民報案,指其在黑沙環中街一地點落車時遺失一部手提電話,之後致電自己的電話號碼,已經關機,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警求助。
治安警接手後,日前在案發地點調查,並透過“天眼”系統及周邊店舖的監察系統,鎖定一名男子為目標疑人。隨後,警員在一住宅單位拘捕涉案本地男子。經查問,疑人供認當日駕駛電單車途經案發地點,發現地上有一部手提電話,於是拾走並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