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費
大概在二○○六年開始寫blog,如果將還未有blog概念的PChome個人新聞台也算上的話,時間還要往前推三年。當年寫blog無非是趕潮流,想記錄一下生活並與友人互動,甚至有過一點想紅的幻想,不過寫blog的人實在太多,優秀的更是比比皆是,我的blog只淪為我此件死肥青的放腐平台而已。隨着社交網站與短片分享平台湧現,blog已成雞肋,它的存在與否,對很多人來說已不重要。
我本着不用白不用的心態,仍然保留着當年的blog。在經歷幾年停頓後,作了一些整合及內容的刪減,近兩年開始會將已發表的文章排期同步上傳至兩個blog,包括Google Blogspot的“太皮的blog”(最早叫“愛比死更冷”)及新聞台的“一向年光有限身”。後者借助平台優勢,目前所上傳的文章幾乎都有四位數字點閱,blog每日也有三四百人次瀏覽,使我賺到不少虛榮感;前者沒有如新聞台般有首頁作為平台,但自由度較大,我以前曾花不少心血經營,難以割捨,儘管現在每天只有數十人次光顧。
用Blogspot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插入Google Adsense廣告,賺取收益。Adsense的廣告費主要透過兩個標準釐定,一是廣告曝光率,二是廣告點閱率。我於二○○七年中就開始在blog中貼上Adsense廣告,由於要達到一百美元的收益Google才會於當月月底結算和支付一次,而我的廣告收益多年來一直停留在數十元上。在經過漫長的十幾年等待後,最近,我終於收到Google寄來的支票了,一共一百○一點七三美元。
其實Adsense好容易就會因為可疑的點擊而取消blog的廣告費,可知這十多年間,只要有某人胡亂點擊,我就無緣收到支票了。與網紅透過YouTube等短片網站廣告賺錢不同,一般“個體戶”靠文章廣告所得有限,尤其我的blog根本不紅呢!收到支票,儘管所得甚少,但老實說,興奮還是有一點的,畢竟這是一次歷時十多年的體驗啊!(二之一)
太 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