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面落實基本法兩附件工作
林鄭:明年三月特首選舉
【香港中通社三十日電】三月三十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此表示,她和特區政府堅定支持有關修訂,未來將透過公眾解說、本地立法及安排選舉三方面全面配合落實有關工作,並計劃於九月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十二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明年三月舉行行政長官選舉。
當日下午,林鄭月娥會見傳媒時表示,這是繼去年六月三十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及實施香港國安法後,中央再次從國家層面完善香港制度,是特區制度及政治上一大舉措,令香港回到“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正本清源。
公眾解說
林鄭月娥指出,特區政府已預先製作小冊子,將會安排很多公眾解說工作,包括司局長座談會,向公眾介紹經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她感謝中央在修訂過程中,吸納了她和特區政府提出的意見,以及在三月中安排官員親自赴港會見約千名各界人士。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從三方面全面配合有關落實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工作。第一是公眾解說。“這項工作至為重要”,她強調,香港未來在“一國兩制”下是否能夠長治久安,特區政府能否聚焦經濟、發展民生都需要一個穩定的環境,所以公眾解說工作會一直做下去。
本地立法
第二是本地立法。林鄭月娥表示,在本次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訂中,內容寫得很具體及細緻,相比目前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多了很多內容,本地立法需要將其本地法律化。
林鄭月娥指出,目前需要在兩周內修訂二十多條主體法律和附屬法例,形容工作非常繁重。但會全力以赴爭取於四月中旬提交條例草案予特區立法會審議,希望在五月底完成審議三讀通過,於六月進行選民登記。
安排選舉
第三是安排選舉。林鄭月娥表示,在有了經修訂的本地選舉法例後,要馬上籌備三場選舉。計劃於九月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十二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明年三月舉行行政長官選舉。至於本屆立法會將繼續運作至十月中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