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韓移交逃犯司法協助協定生效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公告命令,澳門特區與韓國簽訂的“移交逃犯”及“司法協助”兩項協定完成生效所需內部程序,均自今年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第十/二○二一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已完成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刑事司法協助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程序。“協定”自今年三月十一日起對雙方生效。
第十一/二○二一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已完成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大韓民國移交逃犯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程序。“協定”自今年三月十一日起對雙方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