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遼多區來澳人士免隔離
曾到粵指定區域來澳須醫觀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茂名市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自六月一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廣東省廣州市的海珠區水榕路中海橡園國際小區、番禺區洛浦街南浦環島西路南浦小區、深圳市鹽田區鹽田街道東海社區、茂名市電白區那霍鎮馬路舊屋村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另外,因應安徽省、遼寧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自六月一日零時起,取消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安徽省的合肥市肥西縣上派鎮、六安市金安區;遼寧省的營口市陳屯鎮、熊岳鎮或鮁魚區紅海社區;瀋陽市和平區藝園小區或順天小區、于洪區陽光100國際新城或碧桂園銀河城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的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