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審批亟待完善
近期,在反修例期間被亂港勢力持續炒作的“爆眼女”被傳媒揭破並未失明,且在去年已離港潛台,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認為港府應徹底調查,若涉違法應通緝歸案。事件經傳媒深挖,再揭出“爆眼女”申請法援期間,多次阻撓警方取得其醫療報告,並可自己選擇資深大律師夏博義為其辯護,令人質疑法援出現問題。
一石激起千重浪,事件迅速發酵,建制派議員及坊間批評法援署存在嚴重問題,希望政府完善審批程序,勿助長濫用及讓法援成為反政府的工具。雖然行政長官及法援署長及時出來解畫,但仍難消除坊間疑慮。回放黑暴亂港勢力在反修例期間肆意炒作“爆眼”事件以致引發暴動,能不讓人氣憤,又讓那些蒙在鼓裡被挑撥反政府的港人情何以堪。
據法援署資料顯示,法律援助是向合資格的人提供律師,如有需要可包括大律師,代表受助人辦理案件。法援署備有願意接辦案件的大律師和律師名冊供申請人選擇,如署長認為選擇不符合申請人利益,在經商討及申請人提出要求下可代揀選律師或大律師。現在出盡鋒頭、被外界指控反中亂港的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當時是否在名冊之列,令人極度質疑。若不在名冊之內,問題就不小了。希望法援署能認真檢討,完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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