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國人將有法可治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上周末表示,關於保障內地居民免受歧視的法律研究報告已完成,報告建議加入居民身份歧視條款,如果因內地居民身份而受歧視即屬違法。若一旦落實,對香港“黃絲”可以說又是一記重槌,膽敢犯我國民者,勢以法治之。
據朱敏健表示,本次法律研究是基於早前有餐廳貼出“不招待講普通話客人”的標語,以及有內地遊客遭到不禮貌對待事件等,認為就內地人受騷擾及中傷等問題,有需要在法例上做更多工夫。事實上,朱敏健早在一年前接受專訪時已透露將作出相關的立法研究。其當時有感而發,稱反修例黑爆亂港,社會更趨政治化,導致部分港人歧視內地人趨勢加劇,因此立法有“迫切性”。
其實港人歧視內地人早已有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大陸仔”、“大陸妹”、“大陸燦”等更成為港人的口頭禪。時過境遷,現在絕大多數內地人的生活與以往天壤之別,那些瞧不起內地人的口頭禪也就漸漸消失。然而反修例黑暴,不但撕裂社會,亂港勢力更借此製造香港與內地對立,致社會出現一些不符人性的政治性歧視瘋言瘋語,目的是讓社會偏離公義。
研究報告立法勢在必行,現只待立法會臨門一腳,將為那些瞧不起國人的殖民餘孽立下規矩,踰越者勢將遭到律法嚴懲。
易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