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上訴均駁回已轉確定
涉賣關洩密警判囚十六年
【本報消息】治安警一名一等警員涉嫌受賄為非法入境者偽造入境紀錄和洩密,被裁定三項受賄作不法行為、一項收留、一項電腦偽造以及六十六項違反保密罪,均罪名成立,合共判處十六年實際徒刑的單一刑罰。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指出,涉案警員先後向中級法院及終審法院上訴被駁回,判決已轉為確定。
案中一等警員被廉署揭發在駐守外港碼頭期間,涉嫌多年前受賄為一名非法入境者偽造入境紀錄及協助離境,同時涉嫌長期向一名活躍賭場人士洩露多名特定人士的出入境資料,每月按人頭收取報酬。又曾透過另外四名任職不同部門的同袍查閱他人出入境紀錄、被監控情況、調查中案件資料等,並向他人洩露。其餘四名涉案警員,一人被法院勒令中止職務,三人被防範性停職。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今年一月七日判決,上述一等警員分別觸犯三項受賄作不法行為、一項收留、一項電腦偽造及六十六項違反保密罪等均罪名成立,共判處十六年實際徒刑的單一刑罰。該一等警員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於今年四月八日駁回上訴。其再向終審法院上訴,終審法院於今年六月三日駁回上訴。案件的判決已於今年六月十七日轉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