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藝術基金開放港澳申報
【新華社北京電】記者十七日從文化和旅遊部獲悉,國家藝術基金自二○二一年起面向港澳特區全面開放一般專案申報,港澳特區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可直接申報資助專案。
機構個人四專案
據介紹,《國家藝術基金(一般專案)二○二二年度資助專案申報指南》規定,藝術機構可申報國家藝術基金“舞台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訓”資助專案,藝術工作者可申報“青年藝術創作人才”等資助專案。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近日決定,上述資助專案全部向港澳特區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開放。
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將組織專家評審,報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審議,確定資助專案和資助額度,並委託香港中聯辦宣文部、澳門中聯辦宣文部作為在港澳特區的工作機構對資助專案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
港澳特區申報國家藝術基金(一般專案)二○二二年度資助專案的時間為二○二一年七月至九月,專案申報的具體要求以及方式可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站查詢。
促文藝事業發展
據悉,國家藝術基金將通過對港澳特區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的資助,促進港澳特區文化藝術事業繁榮發展,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澳門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助力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