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傳新經屋法
本澳樓價高企、居民住屋需求大,房屋成為社會最關注的民生問題之一。備受社會期盼的經屋近日再次“開隊”,作為新修訂《經濟房屋法》後的首次公開申請,這批經屋不論申請資格、未來居住要求乃至出售規定等,都與過往有較大差別,部分居民或了解有限。除現有的諮詢會外,有必要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向居民宣傳。
“經屋法”修改後,經屋的屬性及範疇與過往不同,確立“經屋永遠姓經”,不具投資屬性。申請者及家團成員的申請條件更高,並規定要以長期自住用途,申請人及各家團成員每年要在經屋單位內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如有五人申請,該五人便要在經屋居住,否則有罰則。
在諮詢會中可見,不少居民的關注點大多着眼於經屋價格、地段、數量、申請資格等,對於未來要求長期自住的認知或不足。即使留意到相關規定,部分人可能認為監管及巡查力度有限,忽視有關條文。
房屋問題關係千家萬戶,宜針對新修訂的“經屋法”,面向不同群體以各類方式,向居民尤其是有意申請人士剖析和宣傳各條文,解答疑慮,並告知法律責任、監察機制及相應處罰等,加深大眾對法律條文的認知。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