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皆由錢作怪
“男子貴賓廳設‘櫃桶’,逾百八客落沓,涉高息攬客,呃半億”;“龐氏騙局,拆東補西,高息回報,信者慘淒”;“疑涉合伙人與內地供應商錢銀轇轕,貿易行被搬二百四萬貨”;“石油工程師騙澳女二百萬”。以上都是同一天報紙的頭版新聞。新聞雖多,而歸納起來不外一個“錢”字。錢,古作泉,則錢猶水也。歌仔唱道:“乾水乜都旤”。為此,人們爭相撈水,窮人要撲水,借錢曰“托水”。
隨着物價高漲,騙財的金額也隨之提高,不是一百幾十,動輒以億、萬為單位,涉高息攬客,其金額就出現“億”字。區區一名澳門女子,被騙就已二百萬。罪案的由來就是錢。豈只罪案,有謂“萬事皆由錢作怪”,可見錢所起作用之大是無邊無際的,親情、友情,因錢而斷絕;錢財露眼,足以致命;為了錢這“阿堵物”,官場中人不但丢了烏紗,甚至賠上人頭。雖然如此,但錢財畢竟具有無限的吸引力。《莊子 · 徐無鬼》:“農夫無草萊之事則不比,商賈無市井之事則不比。庶人有旦暮之業則勸,百工有器械之巧則壯。錢財不積則貪者憂,權勢不尤則夸者悲。”這是說:農夫沒有耕稼的事,必定不安心;商賈沒有生意做,當然不會快樂;眾人朝夕有工開就會自勉;百工有器械的技能就氣壯。錢財不能積聚而貪婪的人就感到憂慮;權勢不能掌控而狂徒就會感到哀傷。俗語說:“萬事以財為瞻”,此話不假。
常言道,財可通神,未必可信,惟是讀過唐 · 張固的《幽閑鼓吹》,不由你不信。故事說:相國張延賞將判度支(應是財政方面的官),知有一大獄,頗有冤濫,每甚扼腕。及判,使即召獄史嚴誡之,且曰:“此獄已久,旬日須了。”明旦視事,案上有一小帖子曰:“錢三萬貫,乞不問此獄。”公大怒,更促之。明日帖子復來曰:“錢五萬貫。”公益怒,命兩日須畢。明日復見帖子曰:“錢十萬貫。”公曰:“錢至十萬,可通神矣。無不可回之事,吾懼及禍,不得不止。”
只要錢多,“錢至十萬,可通神矣”。十萬貫不是小數目,相當於今天的“半億”。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