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不動產抵押登記可跨城辦
【本報記者廣州四日電】《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關於進一步深化不動產登記+金融服務“總對總”業務相關事項的通知》近日印發,提出廣州將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金融服務“總對總”業務操作,抵押登記業務實現全面網辦,省內業務(除深圳外)可跨城辦理。
《通知》指出,廣州各銀行的房屋類單筆抵押權設立登記、抵押權註銷登記全部通過金融總對總系統網上申請辦理。企業、群眾在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時,可通過各銀行網點設置的便民服務窗口,同步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不必前往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
對廣東省內(深圳除外)其他地區銀行通過金融總對總系統提交的廣州地區房屋類已上線業務,廣州不動產登記機構可直接辦理。即通過金融總對總系統,省內金融機構申請廣州地區的房屋抵押登記、塗銷抵押登記業務可跨城辦理。
為提高業務處理自動化、智能化水平和安全性,促進整體處理效率的提升,在辦理登記業務的申請書、抵押合同的簽署中,將對抵押人、抵押權人採用電子簽名認證和後續流程電子化處理。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核登簿後,向抵押權人推送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
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動產登記+金融服務“總對總”服務,有機串聯和整合信貸業務和抵押登記業務的審批流程,減少申請人線下跑動,減少上傳申請資料,提升貸款審核與放款效率,提升群眾辦事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