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進最後法庭攻防
法官質疑控方部分陳述
【中新社多倫多十七日電】孟晚舟引渡案首次引渡判決前的末段庭審已進入最後一周的法庭攻防。孟晚舟辯護律師團隊重點圍繞美方證據充分性問題回應控方主張。
此輪庭審自八月四日起在位於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進行,預計持續至二十日。在完成關於辯方主張的“程序濫用”及司法救濟問題的庭辯後,法庭已進入最後環節,即交付之前的拘押待審階段庭審。
辯方:指控無據
就美方對孟作出的“欺詐罪”指控,辯方律師十六日在庭上繼續陳述,對其因果關係等進行質疑。辯方認為,孟晚舟二○一三年在香港向匯豐銀行人士所作的演示幻燈片(PPT)陳述並沒有使匯豐遭遇任何經濟損失或風險。匯豐明知華為公司與星通公司在伊朗有業務,仍選擇美元清算,風險是由自己造成。孟的陳述與匯豐選擇美元清算並無因果關係。沒有證據證明孟有犯罪意圖並且導致了對匯豐銀行的潛在後果。
辯方還認為,美方的案件記錄文件中,並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匯豐證人將PPT完整關鍵信息提供給該銀行的風險委員會,因而風險委員會所作決策與孟的PPT陳述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在連日來的庭審中,主審法官對控方的部分陳述提出疑問。比如,控方稱,孟晚舟確認星通在伊朗合規運營之說是對匯豐的欺騙;但案件記錄文件又稱孟表示華為不控制星通。法官質疑:若華為不控制星通,匯豐如何相信孟所說的星通合規運營,並就此作出業務決策?
法官還曾提出疑問:需向匯豐提醒美元清算存在風險的,是否確定是孟晚舟本人?作為國際銀行的匯豐僅依靠孟一人之言來進行業務判斷及決策,這一假設是否合理?
控方律師則認為,孟向匯豐傳遞的是“沒有任何風險”的信息,卻未向銀行告知風險為何。
法官將擇期判決
此輪庭審結束後,控辯雙方將等待法官作出是否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判決。
預計法官將擇期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