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外僱涉拾手機據為己有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外僱早前涉嫌拾獲他人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失主報案追究,治安警調查後日前拘捕涉案外僱。
被捕內地男外僱四十餘歲,治安警以拾遺不報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治安警早前接獲一名巴士男司機報案,指其在工作期間曾在車廂乘客座位上稍作休息,將一部價值三千五百澳門元的手提電話放在座位旁邊,休息完畢開工。在完成工作後,才醒起遺留手提電話在乘客座位,但遍尋不果,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警追究。
治安警經過調查,並透過巴士監察及“天眼”系統,鎖定案中疑人與案件有關,日前傳召到警區調查。
經查問,有人供認案發當日在巴士內座位發現事主手提電話,因一時貪心拾獲並據為己有,並收藏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