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證實有調查冇立案
錢楓被指性侵暫停工作
內地一位化名“小藝”的女子,在前天發文爆料,指湖南衛視男主持人錢楓在二○一九年二月下藥性侵她,後來雖然報警處理,但最後沒有被立案,令她相當痛苦。然而,內地警方在前晚發表公告,證實當時有收到報案並着手調查,但因為取得的證據無法證明性侵,所以才不予立案。
據內地警方表示,二○一九年二月十五日晚間確實收到蕭姓女子報案,因為案情複雜,當時還成立了由刑偵、法制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並商請檢察機關介入調查。他們帶女方去驗傷、進行身體檢查,並回到案發現場勘查,收集相關生物檢材進行司法鑑定,取得周邊監視器畫面,也向涉事雙方、參與聚餐人員、計程車司機、社區保安取證。
然而,即使專案組進行了全面調查,但綜合當時取得的所有證據,仍無法證明錢楓有性侵犯罪事實。警方在二○一九年三月十五日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並且將通知書直接送交給蕭女,告知可以在七天內申請覆議,但“蕭某未提出異議並簽字確認,之後也未申請覆議”。他們提醒,如當事人有新的證據,可以提供給警方;如果對警方不予立案的決定不服,則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立案監督。由於這女子曝光了她被男子拖進家裡的監視器畫面,引發大陸網民熱烈討論。事件熱度甚高,引起廣泛關注,《人民日報》前日也發聲評論,直言“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呼籲大眾不要只顧吃瓜,須保護受害者的隱私。
湖南衛視前日也在錢楓事件發酵後,發出聲明表示:“正在緊急核實了解中。”並透露會積極配合相關單位的調查,宣佈“在調查結論出來之前,頻道暫停其(指錢楓)一切工作。”《人民日報》也在湖南衛視發出聲明後,透過官方微博發表了評論,寫下“真相如何,尚需調查”,文中更點名錢楓必須出來面對指控,公安機關也有責任徹查事件真相,並且稱讚湖南衛視的火速聲明,評論“這種姿態是正常的,也是值得肯定,勇於回應勝過充耳不聞。”最後,文章更指出:“如果錢楓確實有問題,就該承擔法律代價,而小藝(受害女子)如果存在污衊,也難逃制裁,讓法律驅散疑雲,照亮人心,盡快給公眾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