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車手“刑滿”前夕犯禁
【本報消息】一名食店東主早前因超速被停牌半年,詎料在停牌期屆滿前一日凌晨違規駕電單車送外賣,遇治安警查車“斷正”,有人供稱因店內人手不足,因此冒險駕駛電單車送外賣。現遭法院吊銷駕駛執照。
辯稱缺人送外賣
涉案的食店東主姓關,二十八歲,本澳居民;涉觸犯禁止駕駛期間駕駛及違令罪,被法院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一年,吊銷駕駛執照。
案情指,本月八日清晨五時,治安警人員在高士德大馬路一帶進行查車行動,截查了關某駕駛的重型電單車,期間有人未能出示駕駛執照。經翻查記錄,發現關某在半年前因超速被判停牌半年,至本月九日屆滿。經查問,關某供稱其經營的食店人手不足,無人送外賣,故冒險在停牌期間駕車送外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