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夫妻離合騙取居民身份
同居男女收錢假婚五人被捕
【本報消息】治安警及身份證明局早前分別接獲舉報,指一名原為內地居民的本澳男子謝某涉嫌透過假結婚取得澳門居民身份,之後他又成功為內地家人取得澳門居民身份。經調查,治安警共揭發兩對夫妻涉嫌假結婚,日前先後拘捕五名涉案男女並落案。由於仍有一人在逃,治安警正追緝歸案。
案情顯示,出入境管制廳人員調查發現一名姓張本地男子與一名姓夏本地女子為前同居男女關係,兩人在二○○三年分居。二○○五年,張某及夏女分別與姓李內地女子,以及姓謝內地男子在內地結婚。隨後,張某及夏女又分別在二○○九年及二○一○年以夫妻團聚為由,協助申請配偶李女和謝某取得澳門居民身份。
假夫妻無共同生活
二○一七年,李女與張某離婚後,即與一名姓陳內地男子復婚,並申請陳某來澳定居。謝某在二○一四年與夏女離婚後,在二○一五年與一名姓鍾內地女子結婚。二○一八年,鍾女為謝某誕下一名女兒,不久有關女兒又取得澳門居民身份。二○一九年,鍾女和謝某的一名兒子也成功取得澳門居民身份。
治安警深入調查,發現涉案兩個家庭,包括張某與李女,夏女與謝某所謂“夫妻”,實際上並沒有以夫妻形式共同生活,涉嫌存有不實婚姻關係。日前,治安警先後截獲張某、李女、夏女、謝某和鍾女,五名涉案男女除涉嫌假結婚,亦涉嫌曾向行政當局作虛假聲明,以協助家庭成員取得澳門居民身份。
收七萬五助呃居留
經查問,張某、李女、謝某均供認假結婚。張某供稱為協助同鄉李女取得澳門居身份而假結婚,共收取對方三萬澳門元報酬。謝某供稱透過一名同鄉介紹,與夏女假結婚及取得澳門居民身份,共支付四萬五千元人民幣費用。
治安警落案控以五名涉案男女第六 / 二○○四號法律第十八條“偽造文件”罪,《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條“偽造文件”罪,第六 / 二○○四號法律第十九條“關於身份的虛假聲明”罪。
其中夏女、張某及李女更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條“作虛假之當事人陳述或聲明”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至於在逃涉案陳某,治安警正在追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