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判決屬正面影響
廉署:不允公僕收受利益
【本報消息】海事局前副局長等五人涉收受工程公司利益案,初審有三名嫌犯受賄罪罪名不成立。案件是廉署接到舉報而展開調查,廉政專員陳子勁表示,對法院判決一如既往完全尊重。有關無罪判決也不會對廉署有任何影響,相反是正面影響,代表廉署“有案必查”,亦不容許公務員體系當中存在任何違法情況。
被問案件是否一定程度上反映澳門官場存在“送禮文化”?陳子勁相信這需要持續打擊和教育,將來會從事前、事中、事後三個階段去介入,以免事後才作修正。
利用工程判給收受利益的案件,最近廉署也公佈一宗,涉及澳門大學一名前行政主任,是否制度存在缺失?陳子勁認為,澳大的案件,人為因素居多,這需要讓有機會或有份操作法律的人,更加掌握法律;對人的監督上,也要思考有何方法做得更好。廉署擬就《公共採購法》與相關部門交流,讓公務員更能掌握法律規定。
重啟行政申訴工作
立法會選舉過後,廉署已重啟行政申訴工作,的士車載機調查、氹仔湖畔大廈甩磚、六國飯店涉違法批准拆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高樓項目被指違反“城規法”、漁翁街“牛皮廠”地段批給合法性個案的跟進情況,陳子勁稱每宗個案都在跟進,當完成所有調查,有結果時必定向外公佈。
而有關個案都已接近尾聲階段,但廉署案件量大,人手有限,案件按輕重緩急、有序處理,亦保證在案件處理上不會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