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清理違規蟹籠保航行安全
【本報消息】海事及水務局訊:海事及水務局日前於內港航道近媽閣一帶海面,發現並清理約二千米的違規蟹籠,保障航行安全。
海事局在例行巡查時發現,內港航道近媽閣一帶的海面有違規放置的蟹籠,局方隨即聯同海關派船到現場處理。海事局人員在海床清理長約二千米的蟹籠,期間海關船隻協助維持現場的海上交通秩序,事件對通航未有構成影響。
由於船隻途經時容易纏繞到蟹籠和漁具,構成危險,局方會聯同海關加大力度打擊違規捕撈的行為,同時呼籲船隻注意有關情況,在航行時加強瞭望,確保航行安全。
根據本澳海事法規,為保障航行安全,禁止在航道及其周邊水域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一萬五千元的罰款。如果因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而造成海上事故,除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及倘有的刑事責任。局方呼籲船隻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勿進行影響航行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