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酒店旅館限價迎廣交會
【本報記者廣州六日電】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五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第130屆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廣州市酒店旅館客房實行限價措施有關事項的通知》,周五起對廣交會期間廣州酒店旅館客房實行限價。
廣州市發改委負責人表示,本次廣交會為十月十五至十九日。考慮佈展和撤展的需要,酒店旅館客房限價措施實施時間為十月八至廿二日。廣州市所有具有特種行業許可證(旅館業)的酒店旅館及其客房銷售企業均應執行限價措施。
其中,今年八月卅一日前已開業的酒店旅館,其各類客房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去年九月一日至今年八月卅一日期間該酒店旅館同等房型、同等服務條件客房的最高交易價格。去年九月一日至今年八月卅一日期間沒有發生交易的,以去年九月一日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最高交易價格。
今年八月卅一日以後新開業的酒店旅館應參照同等地段、同等檔次酒店旅館客房價格水平,提出該酒店旅館各類客房的最高銷售價格,向區價格主管部門申報,區發展改革局在受理酒店旅館申報後三個工作日內出具限價意見。
各客房銷售企業在所有渠道、所有環節銷售的酒店旅館各類客房交易價格,不得高於區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限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