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廿三條立法放優先位置
【香港中通社九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九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會將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放在優先位置,強調今次會做足文宣工作才出台。
在林鄭月娥發表的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到,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特區政府還有大量要做的工作,包括積極推展基本法第廿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會將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放在優先位置,但坦言草擬法例有一定複雜性。基本法第廿三條下分七類罪行,其中香港國安法已涵蓋四類罪行,亦已激活部分可以處理國家安全的現行法例。
林鄭月娥指出,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需要進行公眾諮詢,強調今次需要做足文宣工作才出台,否則可能會再被人蠱惑人心,牽起一場社會動亂,這是大家都不想見到的事。自二○○三年至今十八年,社會出現很多變化,社交媒體等都需要加以防範。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正積極推展基本法第廿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會研究香港國安法的執行經驗,並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制訂條文。現行條例並不足以應付過去兩年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尤其是應對間諜行為,故有需要在進行本地立法時加強着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