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誹謗兩局官員被捕
貼文影響防疫工作 損兩局及人員聲譽
【本報消息】日前網上流傳一段消息,指衛生局及教青局高層居於御景灣第三座。司警局接獲兩局信函檢舉,對案件展開調查,最終鎖定一名網名為“BOBO”的本地男子,前日下午將其帶到司警局調查。
涉案疑犯姓藍,男性,卅七歲,澳門居民,報稱銷售員,涉嫌觸犯誹謗、公開及詆毁,以及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被移交檢院偵辦。
本月九日中午時份,網上流傳一則貼文,內容指“衛生局局長羅奕龍娘家住廿八樓”和“教青局局長住七樓”,並附有一張御景灣第三座的圖片。司警局本月十日接獲兩局檢舉信函,強調貼文內容並非事實,衛生局認為貼文影響他人對當局執行防疫工作之觀感及看法,同時對局長及該局造成極負面影響;教青局指貼文影響局長及該局的聲譽及誠信,甚至造成恐慌。要求追究發文者責任。
司警局隨即展開調查,鎖定發文者為網名 “BOBO”的藍姓疑犯,並於本月十日將其帶到司警局調查。調查期間,藍某稱事發當日約早上十時,在大廈業主群內收到兩段語音訊息,內容指指羅局長娘家的親戚住廿八樓,而教青局局長住七樓。直至同日中午約一時,有舊同學問及大廈情況,故將相關語音內容編寫成貼文,並在同學群組中發佈。疑人辯稱當時只為解答舊同學所以發出相關訊息,但同時承認曾在其他群組發放相關內容。
經對藍某的手機取證,證實疑犯曾使用涉案的微信帳號,但嫌犯已將涉案的貼文刪除,尚待司警電腦法證技術進一步恢復搜證。由於藍某居於相關大廈約十年,司警認為編寫貼文明顯是故意編製並發佈虛假內容的訊息,有強烈跡象顯示疑犯已實施誹謗、公開及詆毀、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昨日下午將其移交檢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