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門鎖放私人物品
六旬婦涉侵佔他人物業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年逾六旬本地女子涉嫌侵佔同一大廈兩個屬於他人的單位並換鎖,用作放置個人雜物,治安警接報調查後,日前拘捕涉案女子。
被捕本地女子六十餘歲,治安警以毀損及侵佔不動產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空置單位有用電
本月二日,治安警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位於富運台某大廈甲單位自去年一月份完成裝修工程,便交託朋友透過地產中介出售甲單位,直至上月發現甲單位產生電費,經向地產中介查詢後得悉有關單位一直沒有出租予任何人士,及後更發現單位門鎖被更換,且一個鐵窗鎖被毀損。事件引致事主合共損失約三萬澳門元。
治安警經調查,日前鎖定並截獲一名租住在同一大廈乙單位的涉案疑人,警員在其單位房間搜出能成功開啟甲單位鐵門之鎖匙,且發現事主單位內擺放大量不屬於報案男事主的雜物,以及甲單位內的地板、牆壁、鐵窗鎖均有毀損。經查問,有人供認將有關雜物搬到甲單位內。
曾侵佔另一單位
同時,警員在涉案女子身上發現另一條屬於同一大廈丙單位的鎖匙,涉案女子供稱早前曾將大廈走廊的雜物,以及個人物品放到丙單位,但其後發現丙單位門鎖遭人更換,故未能再進入。
經調查,證實丙單位業主於今年九月下旬知悉其單位遭人更換門鎖及非法佔有,由於其身處外地因疫情關係未能返澳,故安排朋友協助更換門鎖,並委託一名代表人,授權處理有關事件。
警員在翌日接觸到代表人,且發現丙單位內存放大量不屬於業主的物件,以及部分屬於疑人的個人物品。事件中引致丙單位業主損失約四千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