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區變電站地段擬增地積比
文保區三地塊須割街
【本報消息】工務局正就新一批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收集意見,當中計劃用以興建變電站的新城A區A7地段,第二次收集意見,今次草案建議將最大地積比由三倍,改為四點五倍。
面積二千二百○九平方米的新城A區A7地段,規劃用途作變電站及輕軌變電站。該草案八月時已收集過意見,今次新草案內容基本不變,樓宇限高仍然為二十點五米,最大覆蓋率為百分百,其要求植物種植面積不少於三成,只是將最大地積比由三倍,改為四點五倍。
私人草案方面,有三幅在文物保護區內的地段均須讓與部分土地作公共街道用途。第一幅是鄰近何林圍一幅面積七十九平方米的土地,限高十七點八米,草案建議須讓與廿四點一平方米予政府作公共街道用途,重整後土地面積五十四點七平方米,申請人須負責設計及建造該範圍的公共街道,有關計劃須先經當局審批。
第二幅地段是“關前後街25號及李家圍12號”,土地面積七十六平方米,樓宇限高十七點八米,有二點○四平方米土地須讓與政府作公共街道用途,重整後土地面積七十三點四八平方米。
第三幅是地段“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219號”,土地面積四十二平方米,根據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臨街的區塊A須保留不動產的沿街立面及能體現建築群外觀整體性的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區塊B限高十八米,建築設計須與區塊A的建築相協調。有十一點五點平方米土地須讓與政府作公共街道用途,重整後的土地面積為三十點二七平方米。
其他草案還有“賣魚巷16-20號”、“果欄街40號”、“沙梨頭海邊街28F號及翎毛巷5號”、“官也街15號”、“黑沙環巷11號及製造廠5-5B號”、“木鐸街8號”、“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219號”及“公局市前地5號”。
今批草案收集意見期由十月十一日至十月廿五日,公眾發表意見可於城規資訊網(https://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flow1.php)或工務局網站(www.dssopt.gov.mo)下載及填寫O011表格,透過電郵(pcu@dssopt.gov.mo)、傳真(二八三四 · ○○一九)、郵寄至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或親臨工務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