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建澳關注老友記生活
【本報消息】農曆九月初九是傳統節日重陽節,亦是“澳門特區長者日”,以弘揚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指出,長者過去一直為社會發展付出努力及貢獻,值得尊敬及認同,因此,除了在傳統文化上推動傳承,當局更應為長者晚年生活提供良好的退休保障。為此,他就短中長期措施方面提出建議,並促請政府完善養老政策。
李良汪表示,特區政府近年發表施政報告時,都把涵蓋長者群體的各項措施,包括敬老金、養老金、現金分享、央積金注資、醫療券,以至醫療券特別計劃及消費補貼計劃等,都統一“打包”並計算出長者的平均“月收入”。“如果簡單以數值而言,‘老友記’平均每個月收到嘅金額,確實係高於一人家庭最低維生指數的四千三百五十元。但要指出,上面提到嘅各項措施,在性質以及發放目的上根本唔同,如果簡單‘打包’計算作養老或退休保障,混淆政策措施嘅目的同概念,甚至有誤導之嫌。”
他補充,以敬老金為例,設立敬老金旨在體現社會關懷長者,並弘揚尊老敬老美德;而現金分享,發放目的是政府與全體居民共同分享經濟發展成果,且絕非長者群體獨有。在眾多措施當中,只有養老金及央積金具有退休保障的意義。
研設關愛基金
良好的退休生活保障,是社會大眾共同的願景,故當局除了在口號及施政標語上提出“老有所養”,更應思考如何從施政當中貫徹落實。他建議短期方面,當局可設立“關愛基金”,用作長者及相對處於弱勢等群體的兜底保障,當出現因財政收入不足,未能注資央積金時,可作撥款之用,完善相關制度。
保障基本維生
中期方面,當局應制訂養老金與最低維生指數的掛鈎機制,保障長者最基本的生活;長遠而言,在公共財政狀況條件許可下,將養老金金額調高於最低維生指數,從制度上實現尊老、敬老、愛老,真正落實“老有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