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力倡修法規範外賣配送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早前公佈《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該法規自今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群力智庫常務理事梁彥邦支持法規出台,建議下階段完善外賣配送環節法律法規,冀在法規實施前,多加宣傳,讓各持份者更清晰自身責任。
梁彥邦表示,現代生活節奏急速,外賣文化流行,疫情下外賣生意更是蓬勃,社會越趨關注外賣食品安全問題。去年警方破獲“廁所醃魚”懷疑非法魚肉加工場,繼而揭發三家下游食店事件,更讓社會反思。本澳外賣店此前僅需申辦一般商業登記,毋須向市政署申請飲食場所牌照,若外賣店位於住宅民居內,市政署無法即時巡查。是次立法可杜絕相關灰色地帶,讓當局更有效監管。
指引無約束力
食品安全涉及多個層面,包括進口、生產、包裝、運輸等操作過程。外賣食品配送一環亦相當重要,目前《食品安全法》列明,凡為公眾食用而生產經營食品的行為受監管,倘食物在配送過程出現食安問題,餐廳食肆亦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局亦編制派發《食品衛生操作指南——使用網上訂購餐飲及提供外賣配送服務(餐飲業界篇)》,供業界參考;恆常開辦“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及“食品衛生督導員鼓勵計劃”,鼓勵業者安排配送員及相關食品從業員報讀。
然而,指引終歸欠缺法律約束力,希望當局進一步完善外賣配送環節的法律配套,包括配送員培訓、運送準則,以及為配送員購買勞工保險等,讓外賣店的業務發展與法律法規得以同步,避免出現執法缺口,加強保障配送員及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