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謠言觸犯刑事
禍從口出,覆水難收,任意散播及傳播謠言會影響社會秩序,尤其在疫情期間,假消息易造成社會恐慌,妨害公共安全,影響抗疫。現正處於疫情關鍵時期,任何干擾或破壞防疫工作的違法行為,不論涉案人是刻意或因一時貪玩,均要承擔法律責任。
早前網上流傳一段消息,指衛生局及教青局的高層居於御景灣第三座,然貼文內容並非事實,此舉亦會影響他人對當局執行防疫工作的觀感及看法。司警調查後,找到故意編造並發佈虛假內容的人士,並將其移交檢察院跟進。
隨着網絡興起,人人可於網上平台發佈消息及看法。疫情以來,網上不時流傳着虛假資訊,社群軟體上各種假訊息滿天飛。部分人有意或惡作劇散播假消息,擾亂防疫措施及社會安定,更令一些不擅分辨真假資訊的人,特別是長者易錯信甚至轉發,後果可大可小。
根據法律,任何人意圖引起公眾受驚或不安,編造並傳播與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的謠言,將可能觸犯刑事犯罪。宜以有關案件為反面教材,加強社會的法律教育,引起警惕,防止同類案件再發生。同時提醒大眾應循正確的渠道了解時事,學會查證,切勿隨意相信或轉發網上消息。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