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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7日
第A08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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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等七人囚六至十二月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胡志偉等七人囚六至十二月

【中新社香港十六日電】香港特區立法會前議員胡志偉、朱凱迪等八人,涉組織及煽惑他人參與去年“七一”非法遊行,當中七人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案件十六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宣判,七人被判囚六至十二個月。

本案共八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陳榮泰、朱凱迪、梁國雄及鄧世禮。被告中,僅陳榮泰否認控罪,他的案件押後至明年六月開審。認罪的七人中,曾健成和鄧世禮獲准在判刑前保釋外出,其餘五人正因其他案件而服刑或還押中。

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及胡志偉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朱凱迪、梁國雄及鄧世禮承認舉行或組織未經批准公眾遊行,陳皓桓及梁國雄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十六日在區域法院宣判,陳皓桓被判囚十二個月;曾健成、胡志偉被判囚十個月;梁國雄被判囚八個月,徐子見、朱凱迪及鄧世禮被判囚六個月。

由於案中三名被告(陳皓桓、朱凱迪、梁國雄)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法官決定本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陳皓桓總刑期為廿一個月、朱凱迪總刑期為八個月、梁國雄總刑期為廿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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