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赴陝甘寧內蒙指定地區抵澳隔離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昨宣佈,因應甘肅省、陝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及內蒙古自治區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自昨晚九時起,所有於本月十四日或之後曾經到過甘肅省嘉峪關市或蘭州市,張掖市、酒泉市,本月十五日或之後曾經到過陝西省西安市,本月十六日或之後曾經到過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所有曾經到過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十四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一、二、四、七、十二天接受最多五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十四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離開當地廿一天內出現任何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
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二、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爾果斯市;四、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阿拉善盟、錫林郭勒盟;五、甘肅省:嘉峪關市(十月十四日或之後)、蘭州市(十月十四日或之後)、張掖市、酒泉市;六、陝西省:西安市(十月十五日或之後);七、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十月十六日或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