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醉駕被捕一緩刑一候審
【本報消息】兩名本地女子涉嫌醉酒駕駛,日前分別被處理交通意外的警員揭發拘捕,同落案控以“醉駕”罪。法院裁定,一人罪成,判處徒刑,獲准緩刑,須“停牌”,另一人候審。
禁駕十五個月
本月十四日上午,治安警接報美副將大馬路發生一宗交通事故,一輛私家車疑撞及前方一輛電單車,電單車再撞向另一車道一輛巴士,事故中電單車司機腰部及腳部受傷。
交通警員到場,接觸到私家車、電單車及巴士司機,期間發現私家車女司機滿身酒氣,疑有人“醉駕”。經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每升二點三克,涉嫌醉酒駕駛。經查問,有人供認當日凌晨在朋友家中消遣時曾飲酒,之後駕駛私家車回家時在上址撞及前方的電單車。
涉“醉駕”被捕本地女司機二十餘歲。經初級法院審理,被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一年,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
不慎撞欄報警
本月十七日凌晨,治安警接報得勝斜路發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員到場,接觸到一輛私家車的女司機。經查問,有人供稱早前在用膳時曾飲酒,之後通知代駕司機協助接載離開,當代駕司機駛至東望洋新街時,要求代駕司機先行離開,並自行駕駛私家車尋找車位,駛至得勝斜路時不慎撞及行人道兩個鐵欄,要求途人協助報警處理。
交通警員處理事故期間,有關代駕司機返回現場,並接觸警員指曾接載有關女司機。女司機經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每升二點二二克,涉嫌醉酒駕駛。涉“醉駕”被捕本地女司機約三十歲,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暫未有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