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三讀通過劏房租管草案
陳帆重申不宜設起始租金
【中新社香港二十日電】香港特區立法會二十日三讀通過《二○二一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訂立多項保障“分間樓宇”(俗稱“劏房”)租客權益的租務管制措施。新法例將自公報刊登當日起計三個月屆滿時起實施。
香港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委託機構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全港約有十一萬間劏房,為超過二十二點六萬人提供住處。劏房住戶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為六點六平方米。劏房月租中位數為四千八百港元,每平方米月租中位數為四百一十七元。二○二○年,劏房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一點五萬元,即月入當中,大約三分之一用作交房租。
根據新修訂條例,劏房業主與租客必須簽訂列明雙方權利和責任的書面租賃協議;租客會獲為期四年租住權保障,租期則固定為兩年,期內只可減租不可加租;續租時租金加幅須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編制和公佈的私人住宅物業租金指數變動,並以每兩年百分之十為上限。此外,業主不可向租客濫收水費、電費等公用設施費用。
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表示,相信新法例的實施可以達到為劏房租客提供合理和有效保障的政策目標。對於起始租金方面,陳帆指因為每個單位位置和質素不一,因此政府在未掌握劏房市場數據下,並不適合制訂起始租金。
積極覓地建屋
陳帆並稱,解決劏房問題的根本方法是持續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特區政府會繼續採用多管齊下的方針,積極覓地建屋,改善市民居住環境。
陳帆表示,通過條例草案只是第一步,特區政府會適時檢討劏房租務管制措施的成效,並在有需要時考慮進一步措施。並預計新法例將在明年一月下旬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