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外僱拾遺不報難逃“天眼”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外僱日前涉嫌拾遺不報,治安警調查後,在案發兩日後,將涉案男子拘捕並落案。
被捕內地男外僱四十餘歲,治安警落案控以“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十六日,治安警接獲一名居民報案,指其在賈伯樂提督街某超市工作時,曾在超市門外的石壆稍作休息,休息時將一部價值七千元的手提電話放在石壆上;當休息完畢,便返回超市工作,之後才發現手提電話遺失,立即往超市門外尋找,但手機已不翼而飛,懷疑遭人拾獲,報警求助。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男子為犯案目標。本月十八日,警員到其住所將其截獲。
經調查,有人供認案發當日在上址拾獲有關手提電話,因一時貪心拾走並據為己有,並將手提電話收藏在工作地點的儲物櫃內,留作日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