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貞三建議解決外僱滯澳
【本報消息】司警近日再次揭發有滯澳外僱涉販毒的案件,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黃潔貞表示,自疫情令本澳出入境措施受限以來,部分國家外僱在離職或被解僱後,既難以返回原居地,也不能繼續在澳工作,容易因生計而鋌而走險,影響社會治安。建議當局持續與相關外僱輸出國溝通加快安排包機,又或與內地出入境部門商討,在確保疫情可控下,透過點對點方式,經內地的空路與陸路運輸方式讓其回家。
黃潔貞表示,外僱滯澳必定面臨衣、食、住、行等現實問題,沒有工作收入,加上很多外僱平常多數把收入寄回原居地,其生活壓力可想而知,無疑會增加鋌而走險的風險。
自疫情開始至今近兩年時間,涉及這些滯澳外僱犯罪及不規則行為的確時有耳聞,除販毒吸毒,亦有傷人、盜竊、拾遺不報等,近期甚至有非法從事醫學美容等駭人聽聞事件發生。此外,亦有一些居民反映其家中外籍家傭,故意利用現時出入境限制措施,以“博炒”或不續約的方法,離職後繼續留澳到處“做黑工”、“非法擺賣”賺取金錢。
黃潔貞對此提三點建議︰一、暢通外僱返國渠道。持續保持和主要外僱輸出國的溝通協調加密來澳包機班次,以及與內地相關部門協調,研究在確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下(如已施打疫苗並具核酸證明)透過內地空路或陸路方式返國,協助僱主掌握本澳與相關國家交通情況,一旦外僱離職後隨即協助其以可行方式回國;二、針對現時本澳部分行業,如家傭市場人資緊張問題,建議可研究對過去工作紀錄良好的外傭或外僱提供重新受聘的臨時方案,同時解決疫下家傭人資緊張與本澳家庭照顧兩個問題;三、現時外僱離職後需申請延期逗留本澳,建議研究規定滯留的離職外僱,須提交個人資產證明才可申請延期逗留的規定,以確保相關人士能維持基本生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