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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
第A03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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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非法疫苗洗錢”成電騙新招

“衛局”“公安”出齊 內地女生受騙

“購非法疫苗洗錢”成電騙新招

【本報消息】一名來澳讀大學的內地女生月前疑墮冒充內地“公檢法”人員的詐騙案,報稱損失八萬元人民幣。司警接手調查案件。

上月十五日,二十歲內地女事主接獲一來電,一名女子自稱是“衛生局”職員,又指事主購買了非法的新冠疫苗,事主回應指沒有購買任何藥物。女職員稱懷疑有人盜用事主的身份資料購買上述藥物,因涉及身份資料被盜用問題,女職員指會將電話轉駁至“上海市公安局”。

隨後,一名自稱是“上海市公安”的男子接聽電話,向事主聲稱有陌生人士使用她的身份資料在上海市的銀行開設帳戶,有關帳戶更涉及多宗清洗黑錢案,要求事主協助調查。期間,事主應對方要求一直使用同一聊天軟件聯絡。

上月十八日中午,事主再接獲“公安”來電,指監控記錄已遭清洗,但仍須繼續調查案件。同日下午五時,“公安”再來電,指事主另涉及多宗金錢詐騙案,將會拘捕她並凍結其資金,可以暫緩執行,但事主必須每隔三小時向“公安”作出安全匯報。

半月內多番轉賬

上月十九日傍晚六時,“公安”再聯絡事主指須交付五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事主信以為真,同月二十一日和二十二日,按指示分三次將款項轉賬到內地指定的銀行帳戶。在本月二十二日當天,“公安”指事主須繼續協助調查,包括提供其他內地銀行帳戶的資料,再將所有款項轉賬到內地指定的銀行帳戶,以審查有關款項是否涉及清洗黑錢案。事主又照辦,於是按指示先後十四次、將五千至五萬元不等的人民幣款項轉賬到內地指定的銀行帳戶。

上月二十九日,“公安”聯絡事主指有關案件須開庭,要求事主交付三萬元人民幣作為“財力證明”。事主又按指示將款項轉賬到內地指定的銀行帳戶,匯款後,“公安”指事主的案件需要保密,要求她將所有通話記錄刪除。

同日晚上,“公安”告知事主案件於本月一日開庭,在開庭後,會告知事主庭審結果。往後,事主一直等待“公安”來電,但對方遲遲沒有來電。事主自行到網上尋找資料,才發現疑受騙,立即致電上海市公安局了解情況,確認自己受騙,遂向司警報案追究,報稱合共損失八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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