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粵港澳大灣區之稅務攻略
上期談及企業在投資大灣區時有關供應鏈和日常運營管理的考慮要點,以下分享在投資設立和融資安排應思考的因素。
投資設立:
·在大灣區投資的行業和運營安排(如:商業模式和供應鏈管理)主要考慮因素是什麼?企業的投資計劃是否與大灣區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十四五”規劃中的政策定位相契合?
·選擇具體投資地點時(如四個核心城市:澳門、香港、深圳以及廣州,或大灣區內的自貿區、開發區、高新區等)需要考慮哪些因素?不同投資區域的商業運營成本和供應鏈管理有何不同,以及是否匹配公司的投資計劃?
·選擇以怎樣的法律形式在大灣區投資(如:設立代表處、分公司、子公司或合夥企業)?不同法律形式會帶來怎樣的商業和稅務影響?
·在搭建投資架構時,澳門企業會否考慮設立離岸控股公司或在大灣區設立中國控股公司?設立控股公司的目的和備選地點是什麼?若已設立離岸控股公司,如以香港作為平台(成為“註冊非香港公司”)需要對未來經營作事前考慮/準備嗎?有關控股架構如何配合澳門企業業務需要和達到稅務優化效果?
·未來從大灣區投資中取得的股息所得將承擔怎樣的預提所得稅成本?股息所得是否能夠享受大灣區三地間雙邊稅收安排下的稅收優惠?具體而言,有關企業是否構成澳門、中國內地或香港稅法下的稅收居民?有關企業是否符合受益所有人條件和實操要求?此外,股息分配涉及跨境支付的,需要滿足哪些外匯管理的具體要求以及程式,是否能夠適用便利性的政策和措施?
·若未來退出大灣區投資時,可以選擇哪些退出方式,以及將承擔怎樣的稅務成本?
融資安排:
·如何安排有利於在大灣區未來投資和運營的融資架構?
·從商業和稅務角度,如何安排融資方式(如:股東直接投資、境外股東或關聯方貸款、集團擔保下的境外或境內銀行貸款)?不同融資方式下將承擔怎樣的稅務成本?利息所得如何能夠享受大灣區三地間雙邊稅收安排下的稅收優惠?若澳門企業選擇在香港註冊離岸控股公司,是否可能在香港對利息所得申報離岸豁免以及是否會因此產生潛在風險?中國內地企業支付利息費用存在怎樣的增值稅進項抵扣問題?
·融資成本是否能夠稅前扣除?關聯借款或擔保交易定價是否合理?
·如何管理在大灣區內涉及澳門和中國內地的跨境資金?在大灣區內對於外匯管理是否有特定的限制要求或便利性政策和措施?
·會否考慮在大灣區設立集團內部財資中心?設立財資中心有哪些商業上的優勢以及能夠享受哪些稅務優惠?如何配合澳門業務的資金需求和使資金成本降低?
澳企探索政策優惠
澳門公司應該積極探索和安排以享受粵港澳大灣區的優惠政策,如,澳門企業從大灣區收到股息利息等收入,應該積極享受中國內地和澳門的稅收安排的優惠預提所得稅稅率。在大灣區發展業務選址的角度,以橫琴為例,從事符合鼓勵行業範圍的澳門企業(如:高新技術、旅遊業和現代服務業)可以基於商業考慮,設立橫琴業務總部,積極利用橫琴在人才、土地以及政府服務的優勢以支援澳門企業對中國內地或者國際市場開拓業務,其中,橫琴企業可有機會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中國內地標準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相應的,在橫琴僱用的各類人才,也有機會享受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其中,對於澳門人,有機會享受和澳門工作一樣的稅負12%;對於國內外其他人才,則個人所得稅稅負將不超過15%。
另外,從事高科技以及生物醫藥行業的澳門公司可在橫琴設立生產線並向內地銷售,在滿足一定的加工和其他條件後有機會免徵中國內地進口關稅,這也有助於降低進口關稅的成本。此外,粵港澳大灣區不同城市產業發展重點不同,地方政府亦提供其他不同的地方支援,澳門公司應根據自身情況作進一步了解和研究,確定合理的投資、融資和供應鏈安排。(二)
德勤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合夥人 楊力
德勤中國稅務及商務諮詢經理 馮兆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