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律師團體探討內地民法典
【本報消息】由廣東省律師協會、香港律師會、澳門律師公會主辦,廣東省律師協會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協辦,珠海市律師協會承辦的第二期粵港澳大灣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系列講座於七月十六日舉行。是次講座以網絡研討會形式舉行,並邀請廣東省律師協會公司律師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珠海市律師協會公司與公職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田豐律師作為主講嘉賓。
講座以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陳方的講話正式開展,並由珠海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郭蕾主持。在講座的第一部分,律師田豐以“《民法典》對擔保規則的重構與更新”作為主題向與會者闡述《民法典》對於擔保體系的重構,當中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等典型擔保與非典型擔保規則的更新與完善,以及對法律行為與虛偽表示、物權行為理論、法律行為轉換理論等基礎法理探討。
講座中更邀請香港律師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律師陳偉國、澳門律師公會代表律師馮璦琳與田豐共同參與典型案例分析環節。三位律師分別以內地、香港及澳門的法律制度與實務方面不同角度討論並分析典型案例,並向與會者闡述各自觀點。作為引入,田豐首先向與會者展示內地法院對於該案例的觀點。陳偉國表示香港採用登記優先原則。馮璦琳以建築貸款的風險與監督作為切入點,以澳門不動產買賣的交易習慣、抵押財產之轉讓、附負擔財產之買賣的救濟以及執行程序的第三人異議等方面,結合澳門法院裁判及案例分析對於該典型案例的觀點。
是次講座充分向與會者展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於擔保規則的更新與完善,更透過匯聚粵港澳三地經驗豐富的律師對相關案例以各自地區的觀點與角度分析,體現出三地民法範疇法律規則異同之處,冀透過比較三地法律,有效深化三地法律同業對《民法典》擔保規則方面的了解,加強粵港澳三地民法範疇規則的融合與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