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須戴口罩 出行少坐巴士
無遮擋不應面對面共餐
【本報消息】根據行政長官昨日批示,今日起解除關閉美容院、健身院、酒吧等場所以及餐飲場所不能堂食的措施。為了配合實施上述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公佈,衛生局更新《佩戴口罩的要求》和《本地疫情防控穩定期工作場所減少傳播風險的措施》指引。
鼓勵提供線上服務
所有年滿三歲或以上、身處公衆地方以及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必須佩戴口罩。成人必須佩戴外科口罩或以上標準的口罩,但處於飲食、吸煙、吹奏樂器、游泳、接受醫療或面部護理服務、高強度體力活動等需摘除口罩的情況除外。
在疫情防控穩定期內,場所運作時,服務安排和工作人員管理應特別遵守以下措施:鼓勵線上提供服務;監督確保員工遵守當局各項既定的防疫要求;監督確保員工留意自身和同住者的健康狀況;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及下班在家居以外地方活動時,除飲食及其他例外情況外應時刻戴好外科口罩或以上標準的口罩等。
核檢證明控制人數
美容院、健身院、酒吧及餐飲等場所運作時,須要求顧客/服務使用者提供採樣日起計三日內(即接受服務當日或過去兩天內採樣)的核酸檢測採樣證明或陰性結果證明。舉例:八月一日採樣,不論哪一日出結果,都可以在八月一、二和三日內進入相關場所。
關於場所對外服務安排:進入場所的顧客,健康碼必須不是紅碼,體溫正常。盡可能控制進場人數,避免場所內過於擁擠。不提供會引起聚集的促銷活動。
當局鼓勵員工用電單車、私家車、的士等非巴士的交通工具,如有條件,避免使用大眾交通工具;使用公司員工巴士,盡可能開窗及隔行坐;上班期間和下班後都不可聚集。
在家居以外期間,進食等不能戴口罩的活動期間應在單人單間進行;沒有條件安排單人單間進行者,則應使用擋板(高於桌面五十厘米)或在屏風高於桌面五十厘米單人間隔內進行,且應盡可能減少同一時間內同一空間內進食的人數;在沒有遮擋的情况下不可面對面共餐。在室外工作地點如建築工地,也可安排在室外同一地方進食,但各人之間應相隔至少一米以上。
出現陽性做好管控
工作團隊、工作空間內有任何人出現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個案,該陽性個案曾到過場所,有關場所應暫停運作,有關人員應留在原地,直至收到當局的指示。等候期間工作人員應根據風險分開不同的空間等候,並戴好口罩。倘場所無法暫停運作,例如基本服務機構,應採取各項減少傳播風險的嚴格措施,包括要求工作人員每天接受抗原和核酸檢測。
有關措施的詳細資訊可瀏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抗疫專頁”欄目“防疫指引”內的“公衆”的《佩戴口罩的要求》(https://www.ssm.gov.mo/docs2/file/pv/hHjE7f4XwSqhYRAZ0cRilw/ch)和《本地疫情防控穩定期工作場所減少傳播風險的措施》(https://www.ssm.gov.mo/docs2/file/pv/Uchp5zh8Il8VdbnOJLVgw/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