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次季供款月杪截交
【本報消息】社會保障基金訊:截至本月十九日,約有九千名僱主仍未為僱員繳納社會保障制度二○二二年第二季度強制性供款,約佔整體需繳納僱主的三成六。社會保障基金呼籲僱主及居民多採用電子渠道繳納供款或使用預約服務。
由於早前的新冠肺炎疫情關係,二○二二年第二季度供款繳納期限延至本月卅一日。按法律規定,僱主須在限期內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須同時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
僱主若使用電子申報服務,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沒有變動,或在期限內已申報僱員的任職情況,可使用指定銀行的網上銀行、自動櫃員機或中銀e道等電子渠道繳納供款及外聘費。
若僱主未開通電子申報服務而當季僱員任職情況無變動,則可持憑單編號透過指定銀行櫃檯及部分電子渠道、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等繳款,長工供款及外聘費的憑單資訊可透過社保新推出的網上平台查詢(eservice.fss.gov.mo/Employer/cpa/Stmt2022Q2?culture=zh-hant);其他僱主則可到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款。
而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經貼有社保標籤的自助服務機、指定銀行櫃檯及電子渠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等繳納供款。逾期繳納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即十月卅一日或之前)加上繳納遲延利息,否則不得補交。
社保基金呼籲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盡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如需前往各服務點,亦建議使用預約及遠程取籌服務。居民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三 · 二八五○)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