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法院前司警局大樓原址改建
終院大樓首期造價五千六萬
【本報消息】位於南灣大馬路舊法院大樓和龍嵩街前司法警察局大樓原址將改建為終審法院大樓,兩地段面積合共為三千五百二十四平方米。其中首階段的基礎、地庫及外牆支撐工程已經判給,造價五千五百九十七萬多元,工期四百三十五個工作天,工程於今個月委託,合約竣工期為二○二四年三月。
包括基礎地庫外牆
公共建設局網站“進行中”的工程顯示,“南灣大馬路終審法院大樓建造工程——基礎、地庫及外牆支撐”的設計為馬若龍建築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承建商為瑞權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設計方案,將保留舊法院大樓並按新功能對一部分空間進行重整,同時亦會進行結構加固及內部裝修;前司警大樓僅保留東翼部分的沿街立面,其餘部分將拆卸,然後興建包括地庫一層和樓高三層的新大樓。
項目將分兩期實施,第一期工程為新大樓的基礎、地庫及外牆支撐。主要內容對前司警大樓進行拆卸及保留東翼大樓部分沿街立面,並進行基礎樁及地庫一層的建設工程等。
擬建新中圖後擱置
舊法院大樓多年前曾計劃打造為新中央圖書館,期間曾因評選結果惹爭議而擱置,至一六年政府重提把舊法院大樓及前司法警察局大樓地段改建成新中央圖書館的計劃,一八年經公開招標後,最終以一千八百萬元設計費外判予一家本地公司,文化局當時表示爭取二○二○年完成新中央圖書館的設計方案。
當局曾多次表示,保留舊法院及司警局建築立面的新中圖,約樓高十一層,單建築預算高達九億元,被坊間形容為“大白象工程”。
至二○二○年,現屆政府經充分評估後,決定擱置上屆政府提出將舊法院改建成新中央圖書館的方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當時表示,舊法院大樓具歷史及建築特色,且受地域限制,難以再深挖地下停車場等,決定盡量保持原貌,初步預留供終審法院和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使用。
多年來涉及不同原因,改建工程一拖再拖,最終推倒重來。事隔兩年,舊法院大樓改建為司法機關使用終於有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