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通道暢通保安全
《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於今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實施,經過兩個月來的排查宣傳、勸喻糾正,消防局明日起開展處罰程序,增加阻嚇力。
當局由八月十三日起十月十二日,到各區進行樓宇防火安全大規模排查及宣傳,一般而言,遇違法情況多以勸喻為先。期間有六千六百多戶涉及非固定物阻塞在公共走廊,大部分經勸喻後已即時改善,只有極少數拒絕配合。當局認為居民應當清楚自身應履行的責任及義務,明起將正式執罰,以有效打擊違法行為,確保社區消防安全。
其實,公共走廊放置鞋櫃、雜物等,大部分居民都明白或多或少影響走火安全,只是長期習非成是,覺得“法不責眾”;“延伸”了住宅空間,方便了自己,對他人似乎沒有“侵過界”。但雜物阻塞疏散通道,後果可大可小。“新防火法”對此有明確管制。
法律亦明確指出“防火安全負責人的義務”,管理員可兼任。希望當局加強培訓,讓有關人員加深認知職責,更好地配合當局的執法工作。當局亦應完善以及加強宣傳舉報投訴機制,讓居民共同監督。
住戶應自覺守法,顧己及人,不要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等火真係燒到埋身”時,雜物阻礙逃生通道,實屬危險,恐到時會累己累人。
蔓 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