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落網 一人在逃
四人售冒牌貨騙十人三萬六
【本報消息】三名內地男女外僱涉嫌聯同一名在逃者在網購平台藉優惠價吸引他人購買手袋、手錶和波鞋,但實際上所出售貨品全是冒牌貨,十名本地居民先後向司警報案追究。
司警調查後,周一在氹仔、十月初五街和台山三家茶餐廳拘捕涉案男女,他們負責使用自己在本澳開設的銀行賬戶收取騙款。司警會繼續追緝涉案幕後在逃主腦及贓款下落。
戶口涉三百筆交易
被捕三名內地外僱包括兩男一女,分別姓黃,四十一歲,廚師;姓張,三十二歲,廚師;姓鄒(女),三十七歲,服務員。
上述三人為親屬關係,司警落案控以“犯罪集團”、“清洗黑錢”和“詐騙”罪,案件昨日上午移送檢察院偵辦。十名受騙本地居民年齡二十八至五十四歲不等,他們報稱合共損失三萬六千八百澳門元。
司警表示,根據相關銀行賬戶的資料顯示,由今年一月至今,三個涉案賬戶曾有三百三十二筆交易款項,初步估計約有三百多名客戶存款入有關賬戶,共涉及五十四萬澳門元。司警將聯絡曾“入數”人士,以查明他們是否曾被騙。司警呼籲,若有居民遇到同類騙案,應立即向司警報案求助。
賣家無退款更失聯
於去年十二月至今,司警先後接獲十名本地居民報案,指同在網上某購物平台購買手袋、手錶和波鞋,各事主按對方指示將購買上述貨品的訂金,或部分款項存入一個澳門銀行賬戶後,有部分事主雖然收到貨品,但全是冒牌貨,有部分事主甚至連冒牌貨也收不到。最終,賣家不但沒有退款更失聯。
司警經調查,鎖定上述三名內地男女外僱為目標疑人,他們透過在本澳開設的銀行賬戶收取騙款。於周一,司警採取拘捕行動,分別在氹仔、十月初五街和台山三家茶餐廳拘捕涉案黃某、張某和鄒女。經查問,黃某供稱受一名在內地認識從事網購的內地男子指使,透過其銀行賬戶收取澳門客戶網購貨品的款項,之後再透過手機支付軟件將貨款轉賬予內地男子,每次成功轉賬一萬澳門元,便可獲得二百元人民幣報酬。
借銀行賬戶收貨款
黃某更供稱由去年九月至今,已協助內地男子收取六十二萬八千九百五十四元人民幣貨款,共獲利一萬二千五百八十元人民幣。張某和鄒女為其親屬,故要求他們借出在本澳開設的銀行賬戶協助內地男子收取貨款。
張某和鄒女收取貨款後便會提現,再交予其使用手機支付軟件轉帳予內地男子。
張某和鄒女供認因與黃某是親屬關係,應對方要求借出銀行賬戶收取貨款,但同樣供稱不知道款項來歷,也否認有收取黃某報酬才借出銀行賬戶。但司警調查發現,張某曾動用涉案賬戶內不屬於他的十萬元款項,但無法解釋原因。因此,司警相信上述三人犯案,將他們拘捕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