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倡強制仲裁解決滲漏水
【本報消息】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何戊彬建議,當局應引進強制仲裁機制解決滲漏水問題,並應加強宣傳睦鄰互助的理念,讓社區鄰里間培養良好的溝通關係,以便若發生問題時都能藉此獲得良好的解決方法,更有效地解決滲漏水問題。
何戊彬表示,該會曾調查本澳的滲漏水問題,在訪問的近千人當中,半數受訪者都表示曾經或正遇到滲漏水問題,並有近三成案例因不合作而無法進行相關維修及檢測。同時,有受訪者反映當局檢測排期時間過長,導致滲漏水問題難以在短期內解決,令滲漏狀況日漸嚴重。由於私人單位屬於個人財產而受到法律保護,故此政府部門不能就單一滲漏水問題進行強制維修及檢測,受困擾的住戶求助無門,最後只能通過民事訴訟對簿公堂,但民事訴訟排期上庭往往需要非常長的時間,不僅延長解決滲漏水問題,對受困擾的住戶心理層面乃至樓宇結構會有不良的影響。
他稱,街總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平均每年接獲逾五十多宗滲漏水個案,近九成是由於住戶不合作而導致無法維修及檢測,故認為公權力介入有助處理住戶不合作的滲漏水問題,建議政府應參考鄰近地區建立強制仲裁機制,透過強制仲裁介入,促使不合作的單位能處以較嚴厲的仲裁結果,令受影響的業主可更迅速、更有效地處理滲漏水問題。
一般性解決需七天
同時,根據過往經驗,倘若有關雙方對滲漏水問題能有良好的溝通,一般的單位滲漏問題從開始維修到根本解決祇需要一個星期,希望當局加強宣傳睦鄰互助的重要性,鼓勵住戶間建立良好溝通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