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變肥肉
台教育部門十八日決議,花蓮縣私立國光商工、台南市私立華濟永安高中、雲林縣私立益新工商、屏東縣私立志成商工、嘉義市私立大同高商及高美醫專等六所私立學校,已閒置超過三年、且無法改辦其他教育,將令這些學校法人解散,後續辦理清算及賸餘財產的歸屬事宜。
據介紹,被台當局勒令退場的國光商工二○一三年八月一日停辦已逾九年,是停辦最久的學校:此外,六校校產依公告地價計算,至少值十五點三億元(新台幣,下同),其中又以國光商工值七億二千八百四十一萬元最多。這六校法人被勒令解散後,由學校全體董事作為清算人負責清算校產,若還有剩餘,必須全部歸公,可捐給地方政府、公立學校或教育部門的退場基金。
然而,當局雖有“私校退場”規定,但沒有完整的法律法規處理校產歸公後的問題,蓋因這些私校的辦學基金、土地、物業和設備,進場時均以辦學和教育目的獲批給和興建,充公退場學校校產,是否有違原先辧學團體興教育人的初衷,備受質疑。尤其是捐給地方政府後,由於沒有規定這些財產必須或優先用於辦學教育。這些土地、建築物被一旦重新開發利用,變更用途,涉及龐大利益,成為政商肥肉。以民進黨的貪婪本性,極有可能打着充公旗號,透過“旋轉門”收歸民進黨朋黨囊中,成為另類的利益輸送。
魯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