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月接管運作 服務競投年內完成
當局研手機APP入咪錶
【本報消息】就咪錶服務重新公開招標,交通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政府還須完成“新泊車法”配套的兩個行政法規,並爭取在今年內完成“本澳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即咪錶)的設立及經營”的公開競投工作。局方現已籌備新咪錶服務標書,構思包括營運商必須提供較現時更多類型的電子支付方式,便民使用。
《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已於四月底公佈,將自今年八月一日生效。但泊車費用得以電子方式繳付的條文提早在五月一日起生效,致使咪錶位現僅接受“澳門通”卡及銀聯 “閃付”卡兩種支付方式。
收費直撥政府庫房
交通事務局指出,原有的咪錶經營合同已於今年四月三十日屆滿,自五月一日起相關公共泊車服務已由特區政府臨時接管。在公開競投工作完成有關批給程序前,局方透過短期取得服務方式管理,期間咪錶泊車費會直接作為特區政府收入。
原咪錶管理公司科陽於營運期間,提供的咪錶機具支持“澳門通”卡及銀聯 “閃付”卡兩種支付方式,故符合合同的相關要求。有關科陽在營運期間的總收入仍在結算中,待結算後會正式公佈。
由於交通違例的檢控屬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職能範疇,故當車輛違規停泊咪錶車位時,會由交通廳負責檢控,涉及違規車主亦需要向交通廳繳交罰款;另外,自五月一日起,涉及移走車輛及存放車輛的行政費用,由交通事務局負責處理,管理公司會協助代收相關費用並向交通事務局繳交。
金融機構配合升級
此外,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回覆議員林倫偉關於優化公共停車場及咪錶位泊車服務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局方會在保障駕駛者公平使用咪錶原則下考慮採用更多便民措施,如增設其他支付方式或透過手機 APP 遙距支付咪錶費用等。
為出行支付便利化創造條件,金管局推動金融機構持續優化其支付服務,除為停車場收費處及閘機提供“聚易用”服務外,亦已要求金融機構因應公共泊車場景(包括停車場及咪錶)的相關系統升級,積極配合和安排,以拓展受理場景,便利居民和旅客出行支付。
至於林倫偉問到如何提高用戶的“無感支付”體驗,林衍新指出,局方會持續推動公共停車場的電子化支付功能,包括引入無感支付和二維碼支付等。就公共停車場無感支付出現異常情況,局方已要求停車場管理公司做好設備保養維護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優化車牌識別功能,並針對異常問題優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