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聖藥
澳門雖是自由港,但不是所有在澳門沒售完的西藥,都可以順理成章轉銷內地。
《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理事官為懇請給回蕃人做遮吧祿被關口扣留藥材事呈澳門同知稟抄件》,就記載了一則百口莫辯的西方藥材扣查事件。
清道光二年(一八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葡人若阿金 · 巴羅斯向澳門理事官報告,他有一批藥材被娘媽閣(即媽閣廟)巡船查獲。若阿金報稱,數年前由西洋帶來幾箱藥材,自備西洋人水土不服,活命急需。因澳門人少,未刻用完,尚剩七箱(共重十擔三十斤)。此藥材乃由小鴉片煙炮製,而鴉片為天朝屢禁嚴密,巴羅斯不敢違法,故以帶往外國售賣,回換血本,遂把鴉片裝於西洋舢板,駁到內河洋船而被查獲。
前述的美國女子哈麗特 · 洛,亦曾因拔牙失敗,被醫生處方服用鴉片藥丸及樟腦丸止痛。當時的西人流行以鴉片酊治病,固然可圈可點,但電影《續命梟雄》、《我不是藥神》講述的道德灰色地帶,在澳門的藥品貿易史上並不罕見。
孫中山在澳門雖以西醫身份執業,但他在《鏡海叢報》上為“中西藥局”刊登的藥品廣告,亦不免打着“中西聖藥”的旗號:“本局揀選中西地道良藥,各按中西製法分配成方,中藥則膏丹丸散色色具備,並擇上品藥料,監工督製,每日所發湯劑,皆係鮮明。飲片參耆桂朮,不惜重資購儲極品,以待士商惠顧,冀為傳播。所製西藥早已功效昭昭,遍聞遠近,無煩贅述焉。中西各藥取價從廉,已於十七日開市。”
由此可見,十九世紀末期的澳門藥品市場已相當多元、自由、開放、成熟。中西藥價廉易得,分庭抗禮。
(養病記 ·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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