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人藉民調網文表情包影響投票意向
居民:嚴打社交媒體擾亂選舉
【本報消息】昨修改兩選舉法的公眾諮詢場上,有居民提議跟進社交平台的表情符號、評論或文章推送對選民投票意向的影響,也有居民關注重複參加提名委員會的處罰。對於後者,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對違反者是否要刑事化或科處罰金,希望充分聽取意見,使制度嚴謹亦合情合理。
做好普法增投票率
郭先生贊同修法,可令選舉更公平公正有法可依,並建議向青少年做好普法工作,以提高青年投票率。他又關注網絡言論,提出有心人可以通過網絡媒介擾亂選舉,舉例網民可針對某個候選人的參選意見發表言論,亦有機會在社交平台通過表情符號或評論造成相當於民意調查的效果;社交平台通過表情符號、文章推送可影響選民投票意向,歐美存在不少,故因應社交媒體演變,設立可執行性、細則性的防範措施及懲處罰則,有確切必要。
打擊煽動投白廢票
另外,麥小姐認同修法可確保特區管治權掌握在愛國者手上。表示近屆立法會選舉出現不少投白票情況,青年對網上資訊依賴度亦日漸提高。往屆有不同群組公開批評本澳選舉,甚至鼓勵罷選,利用不實網絡數據或資訊有意帶動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相信有關行為並非偶然,故非常支持打擊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白票、廢票的行為,及完善對違規公佈民意調查結果的罰則,認為這有助提高本澳民主選舉質量。
強調有手段打擊網絡選舉違規違法行為的張永春,回應表示政府會留意一些透過網絡進行的情況。又提到“互聯網有好處,用完之後會留痕跡”。
張永春回應麥小姐稱,為提升選舉公平公正,參與度、投票率,對不法行為要有手段、措施作出禁止及相應處罰。互聯網普及,可透過互聯網散佈消息,重申如因自身原因或理由不投票或投白票不受罰,但利用互聯網鼓動他人不投票投廢票白票,和一直推動宣傳多投票參與選舉工作的原意相違背,和公民義務相違背,故今次提有關建議,相信對選舉有所推動,關鍵令選舉完善、更規範及合理。
重複提名問責動機
對每名選民只可簽名組成一個提名委員會,重複參加將構成違法被罰款的建議,文先生認為應該公平對待選民和提名委員會,後者也有責任作審查,故當出現重複簽名應該雙雙被除名。自稱是律師的陳先生,希望政府有酌情方式處理上述重複參加的處罰情況,對無心者作出處罰可能存在不公平,其動機也可能只是想積極支持候選人。
張永春表示,參照歷屆選舉情況,應明確每個選民只可簽組成一個提名委員會,但違反者是否要被科處罰金,不少居民提出長者對法律了解不清晰,無意識下簽了多一份提名表,對違反的法定後果,希望充分聽取意見,令制度嚴謹亦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