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場選址需社會共識
【本報消息】議員李良汪書面質詢殯儀服務收費監管、公營遺體防腐服務及興建火葬場規劃。衛生局長羅奕龍回覆表示,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二○至二○四○)》技術報告內提及火葬場選址的可行性研究,市政署未有相關選址計劃。由於火葬場的興建首要需有社會共識,市政署會充分聽取社會意見及審慎研究。
羅奕龍指出,傳統上,殮葬殯儀服務涉及多個環節,包括遺體重整、防腐、運送、喪禮儀式及火化安葬等一系列項目。由於遺體處理環節操作不當,可能會導致傳染病傳播。為保障公共衛生,衛生局按照國際上認可的相關衛生操作條件,於二○一八年訂定了第02/SS/2018號衛生局局長批示《關於提供遺體重整、防腐、準備及運送服務的衛生條件的指引》供業界人士遵照執行,落實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
任何人及機構只要符合上述指引要求,均可申請提供相關服務,衛生局將檢視遺體防腐室的設置是否符合衛生條件。